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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2026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5-05 08:52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 - 2024年度-2026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包括长子县红十字会、阳泉市郊区红十字会、大同市红十字会等14家机构 [1] - 2024年度-2026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侯马市慈善总会、吕梁市慈善总会、忻州市慈善总会等47家机构 [2][3] - 2025年度-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原平市爱心助学站、山西省梗阳慈善基金会、山西省腾阳公益基金会等17家机构 [8] 政策依据 -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 [1][2] - 参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文件要求执行 [1][2] 监督管理 - 各级财政、税务、民政部门需对名单中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需及时反映 [5] - 监督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