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 政策旨在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 [1] - 核心目标是拓宽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引导债券市场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1] - 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相关政策和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市场响应积极,初步统计有近100家市场机构计划发行超过300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 [2] 发行主体与资金用途 - 支持三类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 [1][5] - 金融机构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可用于通过贷款、股权、债券、基金投资、资本中介服务等多种途径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 [5] - 科技型企业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可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产品设计、研发投入、项目建设、运营、并购等 [6] - 股权投资机构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可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扩募等 [7] 产品设计与条款创新 - 发行人可灵活设置债券条款,鼓励发行长期限债券,更好匹配科技创新领域资金使用特点和需求 [1][8] - 支持发行人创新设计债券条款,含权结构、发行缴款、还本付息等安排 [8][21] - 鼓励设置预期收益质押担保、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可转换为股权、票面利率与科创企业成长或募投项目收益挂钩等创新条款 [21] 配套支持机制与便利措施 - 优化债券发行管理流程,提升融资效率,支持灵活分期发行,简化信息披露规则 [9] - 创新信用评级体系,信用评级机构可根据科技创新业务特点设计专门评级方法,提高评级前瞻性和区分度 [9] - 建立专项承销评价体系和做市机制,提高科技创新债券承销、做市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 [9] - 完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金融机构和专业机构可通过信用保护工具、担保等业务支持债券发行和投资交易 [10] - 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购买债券,并与地方政府等共同分担违约损失风险 [3] 市场生态与流动性支持 -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养老金等投资科技创新债券,鼓励创设相关指数及挂钩产品 [9][22] - 支持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创设投资于科技创新债券的专项产品,推动公募基金创设科技创新债券类ETF [22] - 优化交易机制,支持债券质押融资并适当上浮质押折扣系数,降低纳入基准做市券门槛 [22] -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全额减免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科技创新债券为标的的现券买卖交易手续费,减免期为2025年至2027年 [13][14] - 交易所继续免收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认购经手费、上市初费和年费、现券交易经手费等费用 [22] 审核效率与监管安排 - 发行人申报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适用"即报即审"的"绿色通道"机制,交易所审核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1] -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可参照适用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安排 [21] - 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发展,并将科技创新债券纳入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估 [12][23]
刚刚,央行证监会联手出招!三大交易所跟进!
证券时报·2025-05-07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