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热点问题之工资薪金问题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5-07 08:45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政策 - 合理工资薪金的定义为企业按照内部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需满足五个条件:规范的工资制度、符合行业地区水平、相对固定有序调整、已履行个税代扣义务、不以避税为目的[1] - 外部劳务派遣用工费用税前扣除分两种情况: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可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基数[1] - 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需区分为工资薪金或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工资薪金部分可计入工资总额基数[1] 汇算清缴与股权激励处理 - 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实际支付的已预提工资薪金,允许在汇缴年度税前扣除[2] - 股权激励计划税前扣除规则分两类:立即行权的按行权时公允价值差额计入当年工资薪金,需等待期的在行权后方可扣除对应差额[2] 固定资产税前扣除政策 - 固定资产可在投入使用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6][7] - 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未选择的以后年度不得变更[8] -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购进时点证明、记账凭证、税务会计差异台账等[9][10][12] - 政策依据涵盖2018年至2023年财政部及税务总局的多项公告[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