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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范小贴士|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5-07 18:07

政策内容 - 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实际发生额的100%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税前摊销 [15] - 享受方式为"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16] - 研发活动定义为获得科技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技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工艺的系统性活动 [17] 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 - 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等7类费用 [18] - 不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含常规性产品升级、直接应用公开成果、商品化后技术支持等7类 [19][20] 行业限制 - 负面清单行业包括烟草制造、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房地产等7类行业 [5][21] - 多元化企业需计算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50%则判定为负面清单行业 [6] 会计核算要求 - 需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费用发生额 [22] - 研发费用与生产经营费用需分别核算,划分不清则不得加计扣除 [8][22] - 委托境外研发需在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22] 特殊处理事项 - 研发产生的下脚料/残次品等特殊收入需从当年加计扣除额中冲减 [9][10] - 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加计扣除或摊销 [11] 申报操作流程 - 汇算清缴时需填报《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及主表 [24][25] - 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研发项目计划书、研发人员名单、研发合同等7类材料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