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十二丨股权转让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5-07 18:07
股权转让所得确认 - 股权转让所得为转让股权收入扣除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的金额 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可能分配的金额 [1][2] - 转让股权收入确认时点为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 不论货币或非货币形式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1] 股权转让与减资区别 -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时 相当于初始出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回 相当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部分确认为股息所得 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3] 限售股转让处理 - 企业转让限售股取得的全部收入计入当年度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4] - 若限售股在解禁前已签订协议转让但未变更股权登记 企业实际减持取得的收入计入应税收入纳税后 余额转付受让方时受让方不再纳税 [4] 股票二级市场收益税务处理 - 从股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持有超过12个月后出售取得的收益不属于股息红利所得 不能作为免税收入 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5] 纳税申报要求 - 股权(股票)投资处置需区分三种情形填报:属于企业重组的在《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填报 确认为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