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国家能源局·2025-05-09 21:14
修订背景 - 原《办法》于2020年发布,在保障电网建设安全及工程质量、维护电力建设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 - 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深入推进,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市场蓬勃发展,对许可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 [2] - 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以及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等多项要求 [2] - 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要求,最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有关违法行为、处罚措施进行了较大调整 [2] - 适应新形势下制度建设要求,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聚焦企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 修订主要内容 - 完善立法依据,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作为立法依据,对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定义进行细化 [4] - 压减许可等级,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由五级压减为三级,一级不变,原二、三级合并为二级,原四、五级合并为三级 [4] - 优化许可条件,对应调整许可范围,优化各级别人员数量及业绩标准,规范人员任职条件,明确社保缴纳要求 [4] - 完善许可审批,调整申领许可纸质证照内容,细化许可延续业绩材料,完善许可注销情形 [4] - 加强监督检查,调整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配合监督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措施 [4] 贯彻落实安排 - 组织做好许可证换领相关工作,保障持证企业合法权益,实现许可等级压减后行业平稳过渡 [5] - 做好系统技术支持,推动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功能升级完善 [5] -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让相关电力企业准确了解许可等级、条件等方面的调整情况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