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全国通办”,7问7答!
证券时报·2025-05-12 16:17
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解读 政策核心内容 - 新修订《婚姻登记条例》自5月10日起施行 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 大幅提升便利性 [1] - 适用范围包括内地居民间结婚/离婚/补领证件 以及内地居民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间的婚姻登记 [2] - 办理流程简化 内地居民仅需提供身份证和无配偶声明 取消户口簿要求 [3] 受理范围细则 - 内地居民间所有婚姻登记业务均纳入通办范围 [2] - 涉外婚姻登记权限放宽 可在任意有权限机关办理 不受户籍地限制 [5] - 双方均为港澳台居民/华侨或外国人的 需在工作或生活地有权限机关办理 [5] 材料要求与核查机制 -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材料精简为身份证+无配偶声明 [3] - 婚姻状况声明与核查不一致时需补充证明 如离婚需提供司法文书 丧偶需提供死亡证明 [4] - 虚假材料将承担法律责任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 [4] 特殊情形处理 - 离婚申请与登记需在同一机关完成 不可跨机构办理 [6] - 补领结婚证支持异地调取电子档案 无法共享时需联系原登记机关 [7][8] - 身份变更者补领需提供同一人证明 双方变外国人的不可补领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