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意见 核心观点 - 五部门联合发布30条举措强化金融支持南沙建设 定位"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 [1][2] - 重点覆盖创新创业金融、跨境资管、绿色金融、数字金融、航运金融及制度型开放等领域 [2][9][12] 创新创业金融服务 - 支持科创、高端制造、数字、海洋及未来产业 探索"贷款+外部直投"业务新模式 [5][6] - 鼓励保险机构投资创投基金或直投科创企业 推动制造/科创企业发行科创债及股债混合融资 [6] - 建设区块链/AI数据算力中心 加大海洋产业、商业航天、无人产业金融支持 [6] - 港澳居民及青年创业项目可享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政策 支持金融机构吸纳港澳就业 [6] 社会民生金融服务 - 扩大港澳居民代理见证开户试点 推动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 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建设 [7] - 银行与支付机构可合作开展跨境支付业务 提升跨境支付/信用融资/国际执业便利化 [7] 特色金融服务 - 鼓励广期所探索电力期货 支持企业赴港澳发绿色债券 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 [9][10] - 支持券商获取公募资质 发展基金投顾业务 鼓励跨国公司设资金管理中心 [10] - 推动国际保理业务 打造飞机/船舶租赁产业高地 稳步开展"跨境理财通"试点 [9][10] 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 探索粤港澳资金结算政策 广期所与港交所推跨境合作期货品种 [10] - 简化跨境股权投资流程 提供线上办理服务 开展股权投资便利化试点 [10] 金融业对外开放 - 研究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 引入主权基金/家族办公室等投资机构 [12] - 支持港澳投资者设立证券/基金公司 参控股境内期货公司 [12] - 推动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 允许境外机构资金转存定期或购大额存单 [12] - 对标CPTPP/DEPA国际规则 推进金融制度型开放试点 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11][12]
央行、证监会等联合发布!
证券时报·2025-05-12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