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胜诉,获赔55万
小米诉聚好看商业诋毁案 - 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聚好看通过微博发布侮辱贬损小米的虚假信息 损害小米商业信誉 构成商业诋毁 [1] - 法院判令聚好看需在微博置顶声明7日 并赔偿小米55万元 [1] - 二审维持原判 认定聚好看使用"年轻人第一台好电视"等类似宣传口号 主观存在恶意 [1] - 法院指出聚好看在双十一节点发布诋毁内容 意图提升自身销量 [1] 聚好看声明内容 - 聚好看微博海报使用"米【mei】有问题"等语句 法院认定指向小米公司 [4] - 聚好看声明承认相关语句易让公众认为"米"指向小米 损害小米声誉 [4] 案件背景 - 案件涉及2021年11月1日聚好看发布的微博海报内容 [4] - 二审终审判决于2023年8月31日作出 [1] - 聚好看于2023年5月10日发布消除影响声明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