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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综述】关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和《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第1部分:乘用车》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分析
乘联分会·2025-05-14 16:34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报批稿)的主要变化 - 更改了文件适用范围,从"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车辆"修改为"适用于M1类车辆",涵盖汽油、柴油、纯电动、燃料电池等多种能源类型车辆 [7] - 新增三项术语定义: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及企业平均CO2排放量,强化碳排放核算要求 [7] - 调整车型燃料消耗量确定方式,对混合动力车型区分可/不可外接充电类型,纯电动车采用GB/T 18386.1-2021新测试标准 [8] - 修订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计算公式,2030年三排以下座椅乘用车目标值降至2.57L/100km(≤1090kg车型),比现行标准下降36% [10] - 加严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要求,2026年比值上限为130%,逐年递减至2030年100%,淘汰高能耗车型节奏提速 [13]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标准修订要点 - 新增型式批准申请流程,要求车企提交样车及附录A规定的申请报告,检验机构按GB/T 18386.1-2021测试认证 [17][18] - 更新能量消耗量限值要求,行业现阶段达标率超60%,预计标准实施后将淘汰约10%技术落后车型 [22] - 明确生产一致性要求,需符合GB/T 18386.1-2021第9章规定,涵盖电池、电机、控制系统等11项同一型式判定条件 [20][21] 标准修订的战略意义 - 支撑国家能源安全战略,通过加严标准推动汽车燃料经济性提升,2030年目标值较现行标准最大降幅达36% [16] - 助力2030碳达峰目标,新增企业平均CO2排放量计算方法,强化汽车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 [7][15] - 推动产业技术升级,配合"双积分"政策加速淘汰10%落后产能,促进电池/电机等核心技术突破 [16][22] - 响应国务院设备更新政策,通过能耗标准升级遏制车辆大型化趋势,提升国际竞争力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