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制定人机共驾阶段的规则
董扬汽车视点·2025-05-14 15:18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现状 - 当前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已进入人机共驾的L3阶段,部分技术如高速公路工况的NOA技术已从"能用"进入"好用"阶段,城市工况NOA也进入"能用"阶段 [1] - 在良好工况下,驾驶员可完全"脱手"由系统自动驾驶,表明技术成熟度显著提升 [1] - 中国企业在智能网联汽车技术领域已超越除特斯拉外的其他国际汽车公司,处于全球领先地位 [1] 人机共驾阶段规则制定的必要性 - 全球范围内尚未建立人机共驾阶段的明确规则,仅德国有限制性规定(时速≤60公里、高精地图支持等),但适用场景极少 [2] - 现行辅助驾驶规则禁止驾驶员脱手,但无法有效阻止用户滥用或过度依赖自动驾驶功能 [2] - 缺乏规则会导致责任界定不清(事故全责归驾驶者)、企业宣传误导、用户不当使用等问题,形成不可持续的"混沌"状态 [2][4] 初步规则制定的可行性 - 现阶段可优先制定基础规则,例如允许在标线清晰、无混流交通、驾驶员注意力集中的工况下使用智能驾驶系统 [3] - 通过车内外摄像头及传感器可实时监控道路环境与驾驶员状态,使规则具备可执行性和监管可行性 [3] - 建议政府主管部门联合行业专家共同研究制定规则框架 [3] 中国制定规则的优势与紧迫性 - 中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领先全球,政府需通过管理创新匹配产业创新实践,推动汽车强国建设 [3] - 当前行业存在两极分化:部分企业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部分企业因政策不确定性暂停技术应用 [4] - 亟需法规明确技术使用边界,既保障安全又避免阻碍技术发展进程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