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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专题|投资者维权保护案例之止损线非安全线投资理财勿轻心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2025-05-16 17:01

投资者权益保护案例 - A先生在B证券公司购买100万元资管产品 两年后清盘仅收回65万元本金 亏损幅度达35% [2] - 争议焦点在于A先生声称销售人员承诺止损线为0.9元 暗示亏损不会超过10% 但实际清算净值低于止损线 [2][4] - 调解结果显示合同已通过加粗字体明确提示止损线不保证本金安全 且未发现销售人员误导证据 [7][8] 资管新规下的市场环境变化 - 资管新规要求金融机构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产品需实现净值化管理 打破刚性兑付传统 [11] - 理财市场进入"卖者尽责 买者自负"阶段 投资者需自行承担投资决策风险 [11][13] 对投资者的建议 - 需提升风险识别能力 从"低头闭眼"转向"抬头睁眼"式投资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11] - 应保存与机构人员的沟通记录 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匹配的产品 [11] 对证券公司的要求 - 需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对关键风险条款采用加粗/特殊标识等显著提示方式 [12] - 针对特殊人群或高风险产品 应设计个性化风险告知方案 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情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