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契税若干问题的批复(财农字〔1986〕400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5-18 19:24
契税征收政策 - 银行有奖储蓄中奖者获得的房屋产权属于无偿转移 应按照赠与税率征收契税 [1] - 公有住宅补贴出售试点城市中个人购买公有新建住宅或房产管理机关折价出售的旧房可免征契税 但仅限于全民所有制单位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宅 [1] - 集体所有制单位出售给个人的房屋不享受上述契税免征政策 [1] 房屋产权凭证规定 - 公证机关出具的房屋产权转移合同可证明法律行为合法性 但需另行办理纳税印契手续才构成完整产权凭证 [1] - 房管机关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财政机关填发的契证均属于房屋产权合法凭证 [2] 契税征收执行细则 - 房管机关代征契税时需在产权证上注明已纳税事项 否则不构成合法凭证 [3] - 财政机关直接征收契税时 需先经房管机关审核同意再办理契税手续并填发契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