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农业税征收管理局关于当前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具体问题的操作意见(农便函〔2006〕28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5-18 19:24
契税政策执行操作意见 受赠土地、房屋的征免契税 - 契税征税范围包括赠与行为但不包括继承行为 法定继承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 [1] -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需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但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况除外 [1] 应税房屋判断标准 - 契税应税房屋标准参照房产税征管规定 需具备屋面围护结构及遮风避雨功能 [2] - 独立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范畴 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需征收房产税及契税 [2] - 房产税征税范围内的房屋均可作为契税征税对象 [2] 事业单位改制契税政策 - 国有事业单位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时 投资主体变化则征收契税 投资主体未变可免征契税 [3] - 国有银行改制中承受原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可免征契税 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划拨用地需征收契税 [4]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契税政策 - 同一自然人发起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公司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 可认定为内部划转行为免征契税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