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部级韩勇,被判死缓!
券商中国·2025-05-19 19:28
韩勇受贿案判决 - 韩勇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 - 受贿时间跨度长达30年(1993-2023) 涉及多个重要职务[1] - 受贿金额特别巨大 共计折合人民币2.61亿元[1] - 受贿方式包括直接收受和通过他人收受 涉及企业经营 工程承揽 干部任用等领域[1] 案件审理细节 - 法院认定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2] - 从轻处罚因素包括:有未遂情节 重大立功表现 认罪悔罪 积极退赃等[2] - 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绝大部分已追缴到案[2] 违纪违法事实 - 违反多项纪律包括政治纪律 组织纪律 廉洁纪律等[3] - 具体违纪行为包括结交政治骗子 卖官鬻爵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3] - 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3] 个人背景 - 1956年10月出生 吉林九台人 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4] - 曾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等职[4] - 2016-2022年任陕西省政协党组书记 主席[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