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期:灵活就业者专项扣除实操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5-21 09:00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 -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为年度收入额减除6万元费用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的余额 [1] - 专项扣除范围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费用及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者自行缴纳的社保可纳入专项扣除 [1] 社保缴费凭证查询操作 - 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功能模块 进入"缴费记录"下载《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2] - 浙江省内(宁波除外)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该渠道办理社保费缴纳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业务 [3] - 2023年7月起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默认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60% 需调整需通过【缴费基数】菜单操作 [3] 专项扣除申报流程 - 使用"个人所得税APP"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 选择"开始申报"或"更正申报" [4] - 在"标准申报"页面按指引完成专项扣除填报操作 [4] 服务提供方说明 - 社保缴费服务由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提供 咨询热线12366 [3] - 文章内容由杭州市钱塘区税务部门供稿 来源标注为浙江税务官方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