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 北京金融法院审理上诉人冯某诉广东证监局、证监会责令改正、罚款及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一案 [1] - 该案是北京金融法院审理的首例当事人因拒绝、阻碍证券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调查而引发的行政处罚二审案件 [2] 案件经过 - 2023年11月14日,广东证监局两名调查人员前往冯某住址调查,冯某拒不配合,并暴力殴打调查人员,抢夺执法记录仪,造成调查人员身体伤害 [1][3] - 2023年5月29日至11月14日,调查人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冯某配合调查,但冯某或拒不接听、不回复,或接听后拒绝配合 [3] - 2024年3月29日,广东证监局对冯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冯某改正,处以30万元罚款 [3] 当事人申辩 - 冯某辩称现场殴打行为属于过激反应,并非为了阻碍调查人员执行公务 [5] - 冯某表示事先不清楚应当配合证券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 [5] - 冯某称其系初犯,家庭困难,事后极其后悔并表示真诚道歉,请求减轻或免除处罚 [5] 监管机构复核 - 广东证监局认定冯某清晰、明确拒绝配合调查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使用暴力手段殴打调查人员 [6] - 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有关单位、个人应当配合,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 - 考虑到冯某事后能够配合调查工作,提供证据材料,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并综合其系初次违法、认错悔过、家庭困难等情况,对其罚款在法定幅度内予以调减 [6] 案件审理 - 北京金融法院围绕被诉处罚决定是否存在无效情形,被诉复议决定是否合法等争议焦点问题进行法庭调查 [4] - 该案由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毅担任审判长,广东证监局二级巡视员刘杰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4] - 广东证监局负责人刘杰全程参加庭审,发表对于本案处理及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见 [4]
案件已二审!他暴力殴打证监局人员,抢夺执法记录仪!
券商中国·2025-05-22 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