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新举措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5-22 09:13
离境退税政策修订 - 核心修订包括四个方面:放宽退税商店备案条件、下放备案层级、降低退税物品金额起退点、上调现金退税限额 [2] - 新增M级纳税信用级别企业可申请成为退税商店,原仅限A/B级 [2][11] - 备案流程从省级税务局下放至主管税务机关,提升效率 [2] 退税金额调整 - 起退点从500元人民币降至200元人民币,刺激小额消费 [3][4] - 现金退税限额从1万元人民币翻倍至2万元人民币 [5][6] - 银行转账方式无金额限制 [6] 退税主体定义 - 境外旅客指在华连续居住≤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8] - 退税物品需为个人自用且排除禁限物品/免税商品 [9][10] 退税商店资质 - 需满足四项条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A/B/M级纳税信用、安装退税管理系统、单独核算退税销售 [11][12] 实施细节 - 各区税务局提供专项业务咨询电话(厦门地区示例) [14] - 政策实施方为税务总局,地方税务部门配合落地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