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甄选网络侵权案终审胜诉
案件判决结果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崔某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1][6] - 判决要求被告崔某在其两个抖音账号置顶发布道歉声明,持续时间不少于168小时,并向东方甄选赔偿36000元 [1][3][6] 侵权事件背景 - 侵权事件源于2024年6月22日东方甄选应贵州省商务厅邀请开展的“东方甄选·贵州行”直播活动 [2] - 被告崔某使用“东坡妹妹”、“小王子的四十四次日落”等抖音账号,捏造并发布多条谣言,称东方甄选向贵州省政府部门收取高达七位数宣传费,并谎称有相关录音证据 [2] - 根据第三方统计,被告捏造的谣言内容阅读量超过430万次,吸引点赞超过8000次 [2] 公司立场与行动 - 东方甄选于2024年6月29日发布声明,澄清从未向政府要过宣传费,也坚持不向任何企业或商家收取坑位费 [2] - 公司表示将持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抵制恶意造谣、抹黑的网络侵权行为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