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甄选网络侵权案终审胜诉
东方甄选网络侵权案判决结果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崔某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要求崔某在抖音账号置顶道歉声明并赔偿东方甄选3.6万元 [1][7][8] - 崔某使用抖音账号"东坡妹妹"和"Lily"发布不实言论,捏造东方甄选向贵州政府部门收取七位数宣传费及存在录音证据等谣言,相关内容阅读量超430万次,点赞超8000次 [2][3] -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认定崔某言论侵害东方甄选名誉权,判决生效后需在168小时内置顶道歉声明并支付赔偿金 [3][9] 案件审理过程 - 北京互联网法院于2024年11月向崔某公告送达诉讼材料,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定于2024年12月25日公开审理 [9][10] - 案件原告为东方优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崔某未按时应诉将面临缺席审判 [10] 公司声明与行动 - 东方甄选澄清从未向政府收取宣传费且不向商家收取坑位费,但崔某仍持续发布侵权视频 [2][8] - 公司强调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呼吁抵制网络谣言以营造健康环境 [3][8] 关联事件 - 2024年6月东方甄选应贵州商务厅邀请开展"东方甄选·贵州行"直播活动,相关谣言事件发生于活动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