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5-25 09:19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二 办理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规定,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的,应在海关签发来料加工核销结案通知书之日(以结案日期为准)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 税申报期内,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非"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或复印件,按照《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第2目第(2)规定办理来 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 未按规定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或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予办理免税核销的,应按规定补缴来料加工加工费的 增值税。 三 新电子税局操作步骤 登录新电子税局,进入【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核销】。 进入功能后,点击【新增】按钮,系统弹出"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核销"界面,录入采集明细数据。 01 Step 02 Step 小张 申税小微,我是一家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并办理海关 核销手续后,该如何操作? 跟我一起来看看吧! 申税小微 一 办理材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