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个税汇算知多D | 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错误情形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5-26 21:14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 非独生子女不得按独生子女标准填报赡养老人扣除 兄弟姐妹健在时无论其赡养能力如何均需分摊扣除 仅当兄弟姐妹全部去世后次年方可按独生子女标准扣除[5] - 被赡养人范围限定为年满60周岁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祖父母/外祖父母 配偶父母不符合扣除条件[6] - 子女健在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符合扣除条件 即使父母未满60周岁也不得转报祖辈信息[7]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自学考试考生需取得单科合格证书并建立考籍档案后方可享受扣除 报名当月不可直接填报[8][10]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 纳税人及配偶仅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无论扣除时长或产权变更情况 再次购房不得重复扣除[13] - 婚后购房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比例需为100% 仅婚前各自购买的首套房贷可分别按50%扣除[14] - 提前结清贷款需在还款次月终止扣除 需修改实际贷款期限并上传结清凭证[15][16] - 贷款合同编号需与银行系统完全一致 需通过手机银行或公积金平台查询准确编号[17]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 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则不得申报住房租金扣除 包括配偶名下的房产[19] - 同一纳税年度内住房贷款利息与租金扣除不可同时享受[18] 信息填报规范 - 已婚纳税人必须准确填报配偶信息 包括姓名、证件号码等 发现错误需及时修改[12][28] - 贷款合同编号需保持2019-2025年度填报一致性 注意中英文符号格式差异[17] -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每年重新提交 历史记录可通过个税APP查询年度选项调整[25][26] 申报更正流程 - 配偶信息核验异常时需先撤销退税 添加家庭成员信息后修改扣除申报[32][35] - 更正申报需上传贷款合同等证明材料 包括标注借款人、利率的关键页[38][39] - 完成信息修正后需重新提交年度汇算并申请退税[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