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已缴纳?这些情形可申请退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5-27 09:25
契税退税情形 -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或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的,可申请退税 [1] - 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解除,且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可申请退税 [2] - 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可申请退税 [2] - 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可申请退税 [2] 退税申请材料 - 需提供纳税人身份证件和完税凭证复印件 [3] - 权属转移合同或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 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导致权属变更的,需提交生效法律文书 [3] - 因容积率调整或交付面积不足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需提交补充合同(协议)和退款凭证 [3] - 因交付面积不足需返还房价款的,需提交补充合同(协议)和退款凭证 [4]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5]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 [5]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