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电直连政策核心观点 - 绿电直连项目是新能源发展模式的重要创新,对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 政策从适用范围、规划引导、运行管理、价格机制、组织保障五个方面明确具体要求,推动项目科学规范有序发展 [1][6] 绿电直连适用范围 - 明确界定绿电直连为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用户供电,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 [2] - 并网型项目需接入用户和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实现电量物理溯源,提升新能源就近消纳水平 [2] - 国内外尚无统一标准,欧洲多国已出台相关政策,中国"十四五"规划提出建设绿色直供电示范项目 [2] 绿电直连项目管理要求 规划管理 - 区分存量与增量负荷:新增负荷鼓励配套新能源,存量负荷为出口外向型企业和自备电厂供能保留政策窗口 [3] - 加强规划统筹:要求项目按整体化方案统一建设,明确接入电压等级,与能源电力、国土空间规划协同 [3] - 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电源和负荷由不同主体投资(含民营企业),负荷方为主责单位,电网企业除外 [3] 运行管理 - 按"以荷定源"原则确定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允许反送电,上网电量占比≤20%,自发自用电量占比≥60% [4] - 项目内部资源需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接入负荷管理系统或调度系统,并网型项目需配置储能提升调节能力 [4] 市场机制 - 并网型项目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享有平等市场地位,按交换功率结算 [4] 相关方主体责任界定 经济责任 - 项目需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策性交叉补贴等,禁止地方违规减免 [5] 技术责任 - 项目需配置继电保护等二次设备,满足涉网性能标准,具备分表计量条件;公共电网需公平提供接入服务 [5] 安全责任 - 并网型项目与公共电网按产权分界点划分安全责任,项目需自主申报并网容量并调节内部负荷,公共电网按协议履行供电责任 [6]
政策解读丨创新新能源发展模式,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国家能源局·2025-05-31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