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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2025-06-04 19:24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总体要求 - 聚焦新型电力系统前沿方向,依托典型项目和城市开展单一方向及多方向综合试点,探索新技术、新模式 [2] - 先期围绕构网型技术、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智能微电网、算力与电力协同、虚拟电厂、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新一代煤电等七个方向开展试点 [2] -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实际选择适宜方向,合理确定试点规模和范围 [2] -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模式,支持应用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能源技术装备"补短板"成果,同步开展体制机制改革 [2] - 做好试点项目的申报优选、组织实施、效果评估、推广应用等全过程管理 [2] 试点方向具体内容 构网型技术 - 重点在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的弱电网地区、"沙戈荒"基地大规模新能源外送地区应用新能源/新型储能构网型控制技术 [3] - 解决短路容量下降、惯量降低、宽频振荡等问题,提升新能源接网与送出能力 [3] - 在电网结构薄弱地区、孤岛运行系统应用构网型控制技术,提高系统电压、频率、功角稳定能力 [3] 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 - 重点在保供偏紧或消纳压力较大地区新建或改造新能源电站 [3] - 通过长尺度高精度功率预测、风光储智慧联合调控运行等提升系统友好性能,高峰时段置信出力提升至10%以上 [3] - 电站与调度机构签订协同调度协议,明确协同调度运行方式及纳入电力平衡的可靠容量、支撑时长 [3] - 优先建设或改造新能源装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的项目 [3] 智能微电网 - 选择典型应用场景建设智能微电网项目,依托负荷侧资源灵活调控、源网荷储组网与协同运行控制等技术 [4] - 提高智能微电网自调峰、自平衡能力,提升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 [4] - 明确与大电网的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界面,以及调度控制、交互运行、调节资源使用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4] 算力与电力协同 - 重点在国家枢纽节点和能源资源条件好的非枢纽节点地区协同规划布局算力与电力项目 [4] - 探索"绿电聚合供应"模式,提高数据中心绿电占比 [4] - 通过算力负荷与新能源功率联合预测、算力负荷柔性控制、智能化调度等技术提升源荷协同水平 [4] - 加强数据中心余热资源回收利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4] 虚拟电厂 - 围绕聚合分散电力资源、增强灵活调节能力等场景新建或改造虚拟电厂 [5] - 通过聚合分布式电源、可控负荷、储能等负荷侧资源并协同优化控制发挥灵活调节能力 [5] - 持续丰富虚拟电厂商业模式,通过参与电力市场、需求响应等获取收益 [5] 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 - 重点聚焦西北地区"沙戈荒"基地、西南地区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新能源基地开发外送需求 [5] - 通过合理配置送端配套电源类型规模,优化接入电力系统方案 [5] - 采用电源一体化协同控制、柔性直流、多源自适应换相直流等先进技术 [5] - 提高输电通道安全稳定运行和灵活控制水平,提升输电通道输送绿电占比 [5] 新一代煤电 - 推动具备条件的现役机组和新建机组针对清洁降碳、高效调节两类指标分别开展试点 [6] - 清洁降碳方面采用零碳低碳燃料掺烧、CCUS等措施显著降低煤电碳排放 [6] - 高效调节能力提升方面满足所有技术指标要求,重点提高煤电机组快速变负荷、深度调峰和宽负荷高效调节能力 [6] 试点组织实施 - 申报单一方向试点的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总部组织报送 [7] - 申报综合试点的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各地级市能源主管部门形成综合试点方案 [7] - 申报项目建设或改造开工时间须在2024年8月之后 [7] - 国家能源局制定试点评审工作方案,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评审 [8] - 试点确定后严格按照申报方案开展建设或改造工作 [9] - 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全程跟踪项目实施 [9] 支持政策 - 统筹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对符合要求的试点项目予以支持 [10] - 试点成果纳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评价体系 [10] - 新一代煤电试点项目所需煤电规模由国家能源局优先安排 [10] - 支持新一代煤电试点机组与新能源实施联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