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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投105万买基金亏30万,银行被一审判担责七成二审改判无责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6-05 08:27

案件背景 - 2021年1月15日,80多岁的广州市民赵某通过某股份银行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中石化支行)工作人员指引,在某银行APP上花费105万元申购理财产品"博时成长领航混合A" [3] - 该基金成立于2021年1月21日,属于中风险混合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 - 2023年4月27日赎回时到账金额约75.03万元,亏损约29.97万元(亏损比例28.5%) [4] 一审判决 - 一审法院认为中石化支行未全面履行适当性义务,提交的基金申购演示视频为事后录制,无法证明销售时已充分提示风险 [4] - 一审判决中石化支行承担70%损失(20.98万元)并支付利息 [2][4] 二审争议焦点 - 中石化支行上诉称:销售过程符合适当性原则,客户风险评级与产品风险等级匹配(成长型),损失与银行无直接因果关系 [6] - 赵某辩称:80多岁老人认知能力有限,操作均由银行员工代为完成,风险评估用时异常(2019年仅10秒)表明银行员工为达标而代操作 [7] 二审判决结果 - 二审法院认定:中石化支行已完全履行适当性义务,产品风险等级与客户风险评估结果(2019-2020年为成长型)匹配 [9] - 法院驳回赵某关于银行代操作的证据不足主张,认定亏损源于市场正常波动 [9] - 最终改判适用"买者自负"原则,赵某需自行承担全部29.97万元损失 [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