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银行数据资源入表?需厘清权属关系!


作为当下时代的"新石油",数据要素的价值在逐步释放。 自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于2024年施行以来,至今一年半时间内,各行业企业 陆续推进数据资源入表,且主要集中于信息技术、制造业、交通运输、新兴人工智能等上市公司、民营企业, 以及掌握着公共数据资源的城投公司。 相比而言,金融行业,尤其是具有海量高价值数据的银行,其数据资源入表的实践颇少,多数机构仍处于前期 探索阶段。 虽然,可挖掘的数据价值潜力巨大,但当前银行数据资产存在权属界定、估值等多重难题。 将数据资源以无形资产的形式纳入报表,正被各家银行提上日程。 去年8月,恒丰银行成为国内首个实现数据资产入表的银行。根据上市银行披露的年报信息,2024年已有中信 银行、光大银行、宁波银行等银行陆续将部分数据资源实现入表。 但整体看,目前数据资源入表的银行数量较少,局限于几家股份行,且入表的数据资源规模多为百万元。其 中,截至2024年末,中信银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的原值为人民币579万元,累计摊销为人民币85万 元,净值为人民币494万元;恒丰银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的原值为人民币112万元,累计摊销为人民币 11万元,净值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