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发现了一种融资新范式
叫小宋 别叫总·2025-06-09 07:47
初创公司融资新范式 - 提出一种初创公司融资新范式 即公司注册时由机构参与发起轮 第一轮由机构投资 第二轮由该机构的LP投资 第三轮才引入完全市场化机构 [1] - 第二轮投资人中包含发起轮机构的合伙人作为自然人股东 形成特殊利益链条 [2] - 类比茅台上市场景 散户只能在二级市场高价买入 而机构/LP/高管可在上市前低价入股 存在不公平性 [1][2] 投资机构层级结构 - 头部机构享有最优惠的发起轮入股机会(1元/股) [3] - 次头部机构甘愿放弃第一轮机会 仅作为LP参与第二轮 [3] - 非头部机构只能参与最贵的第三轮融资 [3] 利益分配机制 - 管理费支付方(散户/LP)与资源占有方(机构/GP)存在权利不对等 [1] - 机构高管以自然人身份参与投资 与普通投资人存在价格套利空间 [2] - 企查查信息显示该融资结构真实存在于某知名初创公司 [3] 行业现象观察 - 知名项目形成特殊融资特权 机构自愿接受分层投资安排 [3] - 法律合规性存疑 但具体案例因敏感性未披露 [2][3] - 该融资模式尚未被主流市场广泛认知 文章具有时效性(次日删除)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