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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磅利好!中办、国办发文
证券时报·2025-06-10 18:15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政策核心观点 - 在更高起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强化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引擎和全国辐射带动作用[1][5] - 重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金融技术数据赋能实体经济、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1][5] - 目标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为现代化建设提供范例[1][5] 教育科技人才改革 -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实施科研经费"预算+负面清单"管理和项目经理人制度[6] - 推动校企联合培养复合型工科人才,支持外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落地[7] - 完善海外人才引进机制,赋予用人单位更大自主权[7] 金融技术数据赋能实体经济 - 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试点,优化科技型企业债权股权融资衔接[9] - 支持港交所上市大湾区企业转深交所上市[8][9] - 探索数据交易流通机制,推进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开放[10] - 深化数字人民币跨境应用,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8][11] 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 - 推进盐田港通关便利化及燃料加注结算创新[8][11] - 扩展保税维修业务试点和游艇自由行口岸[11] - 便利港澳台船员社保办理,扩大境外职业资格认可[11] 新兴产业支持措施 - 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服务体系[9] - 探索人工智能医疗设备准入机制及数据标准[9] - 创新低空经济监管规则,开展跨境直升机业务[8][9] - 拓展储能场景商业模式[9] 治理模式创新 - 试点国际新药真实世界数据用于注册审批[8][12] - 开展不动产立体化登记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12] - 建立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