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允许在港交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政策规定在深交所上市
财联社·2025-06-10 18:18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政策 -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 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1] - 政策旨在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1] 科技金融改革 - 支持深圳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1] - 健全科技型企业信贷、知识产权证券化、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等实践场景和规则体系[1] - 优化科技型企业债权和股权融资协同衔接机制[1] 绿色金融与保险资金运用 - 深化绿色金融改革[1] - 支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投资在深圳发起设立的主要投向特定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1] 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 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