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监道”浪潮席卷金融机构,审计委员会蓄势待发丨银行与保险

公司治理改革浪潮 - 今年以来多家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宣布撤销监事会并将职权移交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2] - 新修订的《公司法》第121条明确允许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不再强制设立监事会 [1][6] - 撤销监事会可降低公司治理成本预计更多金融机构将启动改革 [1][7] 金融机构撤销监事会动态 银行 - 4月29日五大国有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同步通过撤销监事会决议 [4] - 同日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两家股份行宣布不再设监事会 [4] - 5月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及部分城商行(长沙银行、上海银行)推进撤销监事会 [4] 证券 - 3月3日财信证券为首家撤销监事会的证券公司 [5] - 国元证券、国联民生证券、华鑫股份及国泰海通证券(6月6日)相继撤销监事会 [5] 保险 - 4月20日日本财产保险(中国)率先撤销监事职位 [5] - 4月29日中国人保宣布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 改革动因与制度背景 - 监事会传统职能包括财务监督、管理层行为合规检查及临时股东大会提议等但其不可替代性被新《公司法》削弱 [6] - 2024年7月新《公司法》施行明确允许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 [6] - 2024年12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重申金融机构可依章程调整治理结构 [7] 审计委员会接棒挑战 -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存在"自己监督自己"的角色冲突可能影响独立监督效果 [9] - 专家认为需在实践中探索提升审计委员会效率但沟通成本降低是优势 [7][9] - 原外部监事符合条件可转任独立董事但累计任职年限不得超过六年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