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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利好:允许大湾区的港股企业回深A上市
母基金研究中心·2025-06-10 22:36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政策核心要点 - 政策旨在通过金融、科技、数据等领域改革推动深圳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建设,强化粤港澳大湾区引擎作用[1][3] - 重点部署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金融赋能实体经济、数据要素市场化等六大领域23项具体任务[3][4][6][7][8][10][11] - 允许港交所上市的大湾区企业按政策在深交所上市,支持保险资金投资深圳特定领域私募基金[1][6] 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探索科研项目经理人制度并赋予经费支配等更大权限[4] - 试行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国有资产长周期考核机制[4] - 推动校企联合培养复合型工科人才,支持外资在深设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4][5] - 完善海外人才引进配套政策,扩大用人单位在人事科研管理方面的自主权[5] 金融与科技产业融合 - 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试点,健全知识产权证券化及交易规则体系[6] - 优化科技型企业债权股权融资协同机制,深化绿色金融改革[6] - 依托深交所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服务体系[6] - 探索人工智能医疗设备数据使用规则及低空飞行监管创新[6] 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 - 健全数据交易、可信流通及收益分配机制,推进交通医疗等领域公共数据分级开放[7] - 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探索高效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7] 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 - 支持盐田港探索通关便利化及燃料加注结算创新[8] - 开展保税维修业务试点,扩展数字人民币跨境应用场景[8] - 便利港澳台船员社保办理,扩大境外职业资格执业认可范围[8][9] 城市治理现代化 - 深化药械审评审批改革,探索国际新药真实世界数据用于注册[10] - 创新土地盘活利用方式,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10] - 建立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深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