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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近期热点问答】房产税等热点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6-11 09:00

房产税缴纳规则 - 企业外购厂房未办理产权登记但正常经营时,若房屋位于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房屋产权所有人需缴纳房产税 [2] - 购置新建商品房的企业,房产税缴纳起始时间为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 [2] - 购置存量房的企业,房产税缴纳起始时间为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且权属证书签发之次月 [2] 出租厂房房产税计算方式 - 采用从租计征方式时,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3] -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房产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属集体或个人所有的由实际所有者纳税 [3] - 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时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3] - 产权未确定或存在租典纠纷的房产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3] -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时,使用人需代为缴纳房产税 [3] - 集体所有制产权的房产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3] 数电票额度管理 - 增值税申报期内,纳税人完成申报前可开具发票额度不超过上月剩余额度与当月总额度中的较低值 [4] - 完成增值税申报后,系统自动调整额度,允许按当月剩余额度开具发票 [4] - 发票额度调整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路径或【税务数字账户】模块申请 [5] - 申请提交后可在【税务数字账户】-【发票额度调整申请】界面查看审核进度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