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定义 -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 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区别 - 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 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 [3] -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后者不存在这种关系 [3] 劳务报酬所得年度汇算 -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如属于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应在取得所得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 将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并入综合所得 计算最终应纳税额 再减去已预缴税额 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 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4]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 计算公式为: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 [5] - 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5]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次数规定 -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 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6] - 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6]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6]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 [6] -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 [6]
税收名词——劳务报酬所得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6-12 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