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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外汇局联合印发!鼓励更多台资企业参与大陆金融市场发展
证券时报·2025-06-12 19:09

金融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政策 -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提出四方面12条政策措施 [1][3] - 政策核心目标为加大金融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力度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1][3] 支付与外汇便利化措施 - 提升境外来闽人员支付服务水平 指导银行加大ATM改造力度并开通境外银行卡支取人民币现金功能 [4] - 在重要场景加快外币兑换点建设和自助兑换机布放 提高外币兑换服务水平 [4] - 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 审慎合规银行可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 [4] - 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外汇支出可事后核验税务备案表 [4] - 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 优化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 [4] 跨境贸易与资本项下开放 - 支持福州、厦门、泉州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 审慎合规银行可直接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业务 [4] - 台资企业在福建开展再投资依法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 外债、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 [5] - 支持福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 建设多层次两岸金融市场 [5] 台资企业金融支持 - 允许福建省内银行为台胞办理商品房交易相关跨境人民币收付业务 [3] - 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在闽优质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 鼓励参与大陆金融市场发展 [3][5] - 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创新升级 加强与新三板合作对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