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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个税“异议申诉”有门道,您申诉的方式正确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6-13 08:33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异议申诉流程 核心观点 - 纳税人发现收入纳税明细与实际不符时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发起异议申诉[1] - 5种情形属于正常现象无需申诉:离职时间与税款所属期间隔≤2个月、存在未结清收入事项、曾取得非任职所得、扣缴单位更名、劳务派遣代发工资[1] - 申诉前需与扣缴义务人核实情况 虚假申诉将纳入纳税信用管理[1] 申诉案例分析 案例1:次月申报上月工资 - 申诉人2024年8月离职 单位9月申报所属期2024-09的7000元工资薪金[3] - 税务机关核实确认为次月申报上月收入的正常操作 申诉不成立[4] 案例2:非任职劳务报酬 - 申诉人2024年7月显示1000元劳务报酬 声称从未任职[4] - 实际为2024年6月业务培训讲课费 单位已代扣代缴个税[4] 案例3:扣缴单位名称变更 - 申诉人2024年10月显示8000元工资薪金 申诉单位从未任职[5] - 实际因扣缴单位2024年9月27日完成名称变更导致显示差异[5] 申诉撤销操作指南 1. 登录App进入【办&查】-【查询】-【异议申诉】-【申诉记录】[5] 2. 筛选需撤销的记录(状态非"已反馈")[7] 3. 进入【申诉详情】点击"撤销"按钮[8] 4. 确认提示信息完成撤销 记录状态变更为"已撤销"[9] 数据特征 - 工资薪金案例涉及金额7000-8000元/月 劳务报酬案例涉及1000元/次[3][4][5] - 申报时间差典型为1个月(如8月工资9月申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