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个税年度汇算时提示“住房贷款可能已结清或为非首套房贷款”该如何处理?看过来→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6-13 18:46
政策规定 -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3] -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3] 处理方法 - 第一步需联系贷款银行确认是否为首套住房贷款,若不符合条件需在个人所得税APP中作废已填报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5] - 第二步需核实贷款信息填写是否正确,包括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最长240个月)等信息,如有误可进行修改 [7][8] - 第三步确认信息无误后可继续申报操作,需保存好住房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佐证材料 [10][12] 违规案例 - 部分纳税人违反政策规定,在卖出住房后仍按原住房贷款合同编号填报以多享受扣除,税务机关已建立核验机制进行核查 [17][18] - 对于虚假填报行为,税务机关将利用税收大数据分析并与纳税人沟通,拒不改正的将依法处理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