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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药企联合涨价被罚
券商中国·2025-06-13 20:56

医药领域反垄断执法案例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两起医药领域反垄断执法案例 其中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案涉及四家企业通过共同涨价将价格从每公斤8000元上涨到1 3万元 [1] - 四家企业包括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 [1] - 2021年11月起 自然人郭某某组织四家企业相关人员商讨提高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 达成停止价格竞争 共同涨价的协议 [1] - 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 四家企业同步停止对外供货 造成市场供应紧张 并按照协议共同提高价格 [1] - 垄断行为排除 限制了市场竞争 抬高地塞米松磷酸钠制剂价格 推高医保负担与患者成本 [1] 行政处罚结果 - 对自然人郭某某顶格处以罚款500万元 [2] - 对四家企业没收违法所得 并分别处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 合计3 54亿元 [2] - 对四家企业中负有个人责任的四名责任人员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2] - 另一起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垄断案中 相关部门对涉嫌企业罚没合计2 23亿元 [2] 垄断行为细节 - 垄断协议通过沟通联络 组织聚会 实地走访等方式达成 [1] - 四家企业随后同步停止对外供货 造成市场供应紧张 [1] - 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销售价格从每公斤8000元上涨到1 3万元 [1] - 这是首次对有关人员追究达成垄断协议的个人责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