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时,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6-15 15:14
土地增值税政策解读 -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若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1] - 在税款清算时,上述情形不列收入且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1] 政策依据 - 相关规定出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二款 [1] 信息来源说明 - 政策解答来源为北京税务官方渠道 [1] - 转载平台(蓝色柳林财税室)明确声明其内容为非官方学习参考用途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