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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时,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6-15 15:14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来源: 北京税务 链接: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时,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来源 北京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时,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二款规 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 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点击下方链接观看视频: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