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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买到“未来日期” 麻酱,海底捞回应

食品安全事件概述 - 消费者王女士在海底捞购买的"捞派豆花干拌麻辣烫套餐"中,花生芝麻调味酱包装显示分装日期为2025年6月15日,疑似"未来日期"食品 [1] - 消费者食用后出现腹泻症状,并通过12345热线投诉 [1] - 市场监管部门初步调查认为商家行为符合《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免罚条件 [1] 监管部门处理情况 - 免罚依据包括:未造成严重后果、货值金额不超过500元、两年内不出现三次同类行为 [1] -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24条,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应处5-10万元罚款,或货值金额10-20倍罚款,严重者可吊销许可证 [2] - 处罚需综合考虑主观恶意、危害后果、涉案规模、纠错配合度等因素 [2] 公司回应与措施 - 海底捞回应称实际分装日期为6月9日,日期错误系员工误触键盘所致,共影响7笔订单 [4] - 产品资质、储存及保质期均符合要求 [4] - 已启动标签系统升级优化流程,安排专人回访受影响顾客 [4] 事件影响范围 - 该事件涉及太原市小店区某商场海底捞门店 [1] - 共7笔外卖订单受到影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