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版权结构问题 - 音乐制作流程中至少产生两种版权:音乐作品著作权(保障词曲创作)和录音制作者权(保障录音制品)[4] - 行业常见现象是歌手在签约时将两种版权全部让渡给公司,导致无法拥有自己创作歌曲的所有权[4][8] - 典型案例:邓紫棋15岁签约时交出所有版权,导致6年未收到版税,需通过重录专辑来争取权益[4][6][7] 歌手维权案例 - 邓紫棋通过重录12首旧曲组成《I AM GLORIA》专辑,呼吁粉丝支持新版以削弱原版商业价值[6][7] - 吴青峰与林暐哲三年诉讼后虽拿回词曲版权,但录音版权仍被控制,被迫以"鱼丁糸"名义活动并重制专辑[8][9][11] - 泰勒·斯威夫特前六张专辑录音权被转卖给敌对经纪人后,通过重录专辑《1989 (Taylor's Version)》创165万张首周销量纪录,最终以3.6亿美元回购版权[12][13] 版权历史遗留问题 - 披头士成员保罗·麦卡特尼因1963年签约失误,至今演唱《Hey Jude》仍需支付版权费,需等到2026年才能依据美国版权法回购[15] - 陆虎在2007年签约时误签词曲授权合同,导致早期创作如《拾忆》版权仍归属前公司[16] - 大张伟14岁创作《静止》版权被公司买断,成名后需支付天价授权费甚至被要求下架改编版本[16] 行业签约机制缺陷 - 普遍存在未成年签约问题:邓紫棋签约时母亲不懂英文合同内容,仅凭口头解释[18] - 公司利用歌手感恩心理:吴青峰因欣赏林暐哲参与杨乃文专辑而签约,陆虎误将授权合同视为冠军优待[18] - 公司后续操作包括抢注歌手商标(邓紫棋"G.E.M"商标)、指控"隐藏创作"(吴青峰)等压制手段[18] 版权价值体系变迁 - 传统音乐产业模式下,歌手需用版权换取公司提供的唱片发行、宣传资源[19][20] - 流媒体时代延长音乐生命周期,短视频、音综等渠道使歌曲可多次翻红,原"一次性卖断"模式使歌手丧失长尾收益[20] - 社交媒体降低对公司的宣传依赖,歌手可通过直播、短视频等自主推广,提升对版权控制权的需求[20] 行业影响与趋势 - 泰勒·斯威夫特案例证明重录策略可削弱原版商业价值,迫使版权方谈判[13] - 吴青峰律师指出其诉讼将开创判例,避免后续创作者面临相同困境[21] - 新一代歌手开始重视合约谈判,行业逐步形成"拥有自主版权"的共识[21]
当歌手失去自己的歌
虎嗅APP·2025-06-18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