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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综改试点再升级!闲置土地处置将迎来更多“深圳经验”
证券时报·2025-06-19 22:39

深圳闲置土地改革政策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意见》提出改革闲置土地处置和收回机制 完善土地闲置费收取标准与闲置时长挂钩政策 创新土地盘活利用方式 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 [1] - 闲置土地定义包括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 或已动工但开发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投资额不足25%且中止开发满一年的土地 深圳市存在近100宗闲置土地 [1] - 深圳开发强度高且用地需求增长 急需激发闲置低效用地效能 此次《意见》为处置闲置土地指明方向 [1] 闲置土地成因与现状 - 大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快导致第二产业用地低效但难以退出 产业地块利用周期(40-50年)与产业更迭周期(20年)不匹配 产生土地闲置 [2] - 深圳存在大量已批未建、未开发、低效闲置的二三产业用地 盘活这些土地是突破发展空间约束实现产业升级的关键 [2] - 自然资源部和财政部联合发文要求优先将存量闲置土地纳入土地储备计划 截至5月底各地拟使用专项债收购闲置土地金额超4300亿元 [2] 深圳盘活闲置土地的具体措施 - 深圳发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全面梳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加快分类处置 完善收回机制 支持企业利用闲置产业用地提升效率 [3] - 深圳已推动政府或AMC机构盘活优质区域闲置地块 未来可能细化闲置费收取标准 按闲置时长设置多梯级收费以激励开发利用 [3] - 现有闲置费挂钩政策较简单 深圳有望通过细化措施减少土地浪费并释放一批土地资源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