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一文了解购进农产品增值税事项如何处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6-23 09:02
农产品增值税处理 农产品定义 - 农产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植物、动物初级产品,如粮食、蔬菜、水果、肉类、蛋类等 [1] - 深加工产品(如水果罐头、方便面)不属于农产品范畴 [1] 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 -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按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如票面金额10万元,税率9%,可抵扣0.9万元) [3] - 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在生产领用当期可加计抵扣1%(如票面金额10万元,税率9%,加计抵扣0.1万元) [3][4]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 - 取得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按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如票面金额5万元,可抵扣0.45万元),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时按10%扣除率计算(加计抵扣0.05万元) [6] - 取得1%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只能按1%抵扣 [6] 进口农产品 - 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时,按票面税额抵扣 [8] - 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在生产领用环节可加计抵扣1% [8] 从农业生产者处购进农产品 - 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时,按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如买价8万元,可抵扣0.72万元),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时按10%扣除率计算(加计抵扣0.08万元) [10] - 从批发、零售环节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