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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合规小助手——政策性搬迁篇案例分析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6-25 23:38

政策性搬迁所得税处理要点 政策文件与定义 - 政策性搬迁依据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1号》[4] - 政策性搬迁需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求,如国防、基础设施、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旧城改造等[4][5] 搬迁收入与支出 - 搬迁收入包括外部补偿收入及资产处置收入,但存货处置收入按正常经营收入处理[6] - 搬迁支出涵盖搬迁费用(职工安置、停工工资、资产搬迁安装等)和资产处置支出(资产净值、报废损失等)[6][7] 搬迁资产税务处理 - 简单安装资产按原净值继续折旧[9] - 需大修理资产以净值加修理支出为新计税成本,按剩余年限折旧[10] - 土地置换以被征用土地净值加换入土地费用为计税成本[11] - 新购置资产按常规税务规定处理[12] 搬迁完成与税务清算 - 搬迁完成年度为5年内完成或满5年的年度[16][18] - 完成标准包括搬迁规划完成且当年收入达搬迁前50%以上[19] - 搬迁所得(收入减支出)计入完成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4] - 搬迁损失可选一次性或分3年扣除[17] 备案与申报 - 企业需在搬迁开始次年5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搬迁依据及规划[23] - 备案资料包括政府文件、补偿协议、资产处置计划等[24] - 搬迁期间收支暂不计税,完成年度汇总清算并填报《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27][29] 案例应用 - A公司2023年收到3000万元补偿款,2024年完成搬迁,会计处理涉及专项应付款转递延收益,税务申报调整递延收入300万元[25][27] - 2024年搬迁清算时,搬迁所得2700万元(收入3000万减支出300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