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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了解|耕地占用税小知识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6-25 23:38

耕地占用税政策 - 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税额为六元至三十元 [3] - 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税额为五元至二十五元 [3] 免税政策 - 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税 [5] - 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税 [5] - 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内新建自用住宅免税 [5] 减税政策 -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税额征收 [6] -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 [6] 纳税期限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书面通知当日 [7] - 纳税人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 [7]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完税凭证或免税凭证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7] 政策依据 - 政策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