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耕地占用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6-26 18:49
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 - 占用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等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或从事非农业建设需缴纳耕地占用税 [3] - 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可免征耕地占用税 [3] 税额标准 - 人均耕地≤1亩地区:10-50元/平方米 [3] - 1亩<人均耕地≤2亩地区:8-40元/平方米 [3] - 2亩<人均耕地≤3亩地区:6-30元/平方米 [3] - 人均耕地>3亩地区:5-25元/平方米 [3] - 人均耕地<0.5亩地区可提高税额但不超过原税额50% [3] 计税方式 - 应纳税额=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4] - 应税面积包括经批准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4] - 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4]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经批准占用:收到自然资源部门通知当日 [5] - 未经批准占用:实际占用耕地认定当日 [5] - 损毁耕地:相关部门认定损毁当日 [5] - 改变用途:收到批准文件或认定改变当日 [5] 税收优惠 - 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 [5] - 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按2元/平方米征收 [5] - 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减半征收 搬迁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部分免征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