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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244.19亿余元!周志峰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财联社·2025-06-27 12:34

案件判决结果 - 被告人周志峰因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被告人王长东、鲁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十四年,并处罚金 [1] 非法集资行为细节 - 周志峰等三人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许可,以"山海集团"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1] - 通过散发传单、组织旅游等途径编造虚假事实,宣称公司年产值数亿元,隐瞒无正常经营和盈利能力的真相 [1] - 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公开进行虚假宣传,骗取集资参与人信任 [1] - 自2015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11日累计骗取资金24419亿元 [1] 洗钱行为 - 周志峰、王长东通过购买股票等方式使用集资诈骗赃款进行洗钱 [1] 案件影响 - 非法集资行为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1] - 造成全国多地集资参与人巨额财产损失 [1] 资产追缴情况 - 公安机关已开展涉案资金、股票、股权、房产、车辆等资产追缴工作 [2] - 相关资产将在判决生效后依法返还集资参与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