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热点问题解答——资源税热点问题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6-27 19:56
资源税销售数量确定 - 应税产品销售数量包括实际销售数量和自用于应缴纳资源税情形的应税产品数量 [3][4] 外购与自采应税产品混合销售处理 - 外购应税产品与自采应税产品混合销售或加工为应税产品销售时,可扣减外购应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或数量,当期不足扣减可结转下期 [5] - 扣减需依据外购应税产品的增值税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合法有效凭据 [5] - 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或外购选矿产品与自产选矿产品混合为选矿产品销售时,可直接扣减外购部分的购进金额或数量 [5] - 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销售时,扣减金额按公式计算:外购原矿购进金额×(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本地区选矿产品适用税率) [6][7] 原油开采资源税免税政策 - 开采原油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8] - 用于修井的原油不享受免税政策,需按规定缴纳资源税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