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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证监会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严打财务造假生态圈
梧桐树下V·2025-06-28 11:50

文/海桐 2025年6月27日,证监会公布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已退市)财务造假案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本案首次在查处上市公司主体的同时,直接处罚配合造假的第三方主体,它标志着监管已进入"生态治 理"时代,造假成本飙升,协同者无处遁形。 经查,2018年至2022年,越博动力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业务、虚假出售资产等方式虚增营收及利 润,导致年报虚假记载。证监会 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警告并合计罚款3080万元,对两名主要责任人采取8- 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 这次同步追责了配合造假的第三方主体。 因于某、贺某提供其控制或联络的多家公司配合越 博动力实施虚假业务,被认定为共同违法主体。证监会拟 对于某罚款200万元,贺某罚款30万元;涉嫌犯罪部 分移送公安机关。 这次处罚的特点是执法逻辑的转变,本案援引《证券法》将配合方明确界定为共同违法主体,突破以往第三方 利用监管管辖权逃避责任的局限。 2025年至今,证监会已对多家退市公司开出罚单,涉及虚增收入合计高达260亿元,处罚金额累计罚款1.6亿 元。例如,*ST东方四年虚增营收159.8亿元,退市辅仁两年虚构交易54.5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