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 -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8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自6月30日起施行 [2] - 该指引共13条,明确了创业板企业的认定标准,并对信息披露、核查、募集资金监管等提出具体要求 [2] - 旨在支持科技创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科技型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2] 认定标准具体内容 - 具有轻资产特点的企业要求最近一年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等合计占总资产比重不高于20% [4] - 具有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要求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平均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3% [5] - 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30% [5] 信息披露与监管要求 - 公司需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符合"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要求的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合理性 [5] - 强化与募投项目研发支出、研发内容、研发风险等相关的信息披露 [5] - 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需对认定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5] - 公司需在年度报告及前募鉴证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研发项目推进情况 [5] 政策影响与行业分布 - 创业板上市公司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占比超六成,正处于快速成长期 [7] - 符合标准的上市公司共计200余家,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7] - 该政策提升了相关公司融资灵活性,助推其加大主营业务相关研发投入 [7] - 深交所将支持更多符合标准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利用该政策工具,推动典型案例落地 [8]
事关创业板,深交所最新发布
中国基金报·2025-06-30 18:58